工会职责

发布时间:2007-03-22来源: 浏览次数:

1、负责制定工会工作的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制定工会工作的政策、文件并执行。

3、行使教代会日常工作机构职能,检查监督教代会决议的落实。

4、代表和组织教职工依法参加学校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及时向学校党政领导反映教职工意见诉求,沟通信息。

5、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发挥协调作用,做好服务工作。维护女教职工的特殊利益。

6、监督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协助和督促相关部门做好工资、劳动安全卫生和社会保险保障等工作。办好教职工集体福利,改善教职工生活。

7、维护教职工休息休养、健身健康的权益,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管理教职工俱乐部,支持和服务各俱乐部开展活动。

8、积极开展困难帮扶、送温暖、关爱互助工作,把组织的关心关怀、”职工之家“的温暖送到教职工的心坎上。

9、组织开展专业技能竞赛、合理化建议、科技创新等活动,总结先进经验,提高教职工素质,鼓励立足岗位建功立业。

10、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工作,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支持教职工学习专业和管理知识;配合开展法制宣传,增强领导干部和教职工依法治校、按章管校的自觉性。

11、搞好工会组织建设,健全民主制度和民主生活。做好会员发展、教育和会籍管理工作。

12、做好各级各类评先评优、表彰、培养、管理、服务工作。

13、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理好工会资产。

14、完成党组织和上级工会交给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