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职院工会字〔2021〕1号
漯河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开展教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十佳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各分工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提高广大教职工职业道德素养,落实新时代漯河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五个一”总体部署,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根据市总工会《关于开展漯河市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双十佳”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漯工文〔2021〕19号),学校决定开展教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十佳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名额
我校在编在岗教职工。按照上级要求,副处级及以上干部不参与评选。各分工会仅限推荐1名候选人。
二、评选条件
参与评选的候选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优秀的思想道德素质,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职业道德规范,有奉献国家、振兴民族、拼搏进取的思想品格。
(二)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廉洁从教,无私奉献,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团结协作,乐于奉献,具备优秀的职业道德素养和人文关怀精神,积极参加各种社会公益和志愿者服务活动,以爱心温暖社会和身边人,赢得社会和广大师生的尊敬和好评。
(三)锐意改革,勇于创新,努力钻研,对业务技术精益求精,工作作风严谨,业务素质优秀,有较强的开拓创新精神,在本职岗位做出重要贡献,在同行中获得较高评价。
三、评选程序
民主选举,各分工会要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征得所在部门党组织同意并以一定形式公示后,及时向校工会推荐。校工会组织相关人员成立评审组进行综合评选。
四、具体要求
职业道德建设“十佳个人”候选人要填报《漯河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十佳个人申报表》一式二份,2000字事迹材料,各分工会请于5月12日下午5:00前,将纸质材料加盖本部门公章后报校工会办公室(行政办公楼305室)。电子版发送到邮箱:lhzygh@126.com。逾期不报视为弃权。
附件:漯河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十佳个人申报表
2021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