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文明家庭”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分工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家庭文明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好家训、树立好家规、弘扬好家风,营造良好社会风气,推动我校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向纵深发展,学校决定开展2023年“文明家庭”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凡我校教职工家庭均可参加“文明家庭”评选。结婚不满三年的、成员不足二代三人的家庭,原则上不参加评选。
二、评选条件
(一)家庭成员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事业心强,富有奉献、开拓、进取精神,在各自的学习或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
(二)夫妻和睦,互敬互爱,互信互勉,互谅互让,互帮互慰,共同承担家庭责任,理解和支持对方工作,主动分担家务劳动,婚姻幸福美满。
(三)家庭成员关系平等、民主、和睦、融洽,尊老爱幼,勤俭持家,教子有方。
(四)家庭成员生活方式文明健康,家庭环境整洁,学科学,用科学,移风易俗,邻里团结,乐于助人,关心社区建设,积极参加社区活动。
(五)家庭成员遵纪守法,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讲究文明礼貌,有良好的公共道德、无涉黄、赌博、吸毒行为,没有参与并能自觉抵制封建迷信和邪教活动。
三、评选办法
(一)“文明家庭”评选以职工家庭为参评对象,以分工会为单位进行推荐。家庭成员三代四人以上优先,已获得“文明家庭”称号的教师家庭不再参评。
(二)各分工会按照民主程序,在本分工会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推荐。
四、表彰
荣获“文明家庭”荣誉称号的教职工家庭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
五、评选要求
(一)各分工会要认真组织好文明家庭评选活动,发掘好、宣传好教职工身边的家庭文明事迹,动员广大教职工积极创建文明家庭,确保活动扎实有效。
(二)各分工会应贯彻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标准、严格程序、严格审核,坚持质量第一、宁缺毋滥,确保推荐的“文明家庭”事迹突出、群众公认、典型性强。
(三)此次评选活动要继续与“传家训、立家规、扬家风”活动相结合,进一步深化家庭文明建设,提倡文明家庭带头订立家训家规,带头树立良好家风,为全社会家庭文明建设作出表率。
(四)报送时间
各分工会请于5月17日下午5:00前,将纸质材料报校工会办公室(行政办公楼305室),电子版发送到邮箱:lhzygh@126.com,逾期不报视为弃权,不得补报。
(五)报送材料
1. 漯河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度教职工“文明家庭”申请表一式二份,盖部门公章,分工会主席签字;
2.家庭生活照片2-3张(jpg格式,2M以内)。
附件: 2023年度教职工“文明家庭”申请表
漯河职业技术学院工会委员会
2023年5月9日